欢迎光临天津家教网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 English
当前位置:主页>行业资讯>
考生手段高超
来源:  作者:本站
信报讯 (记者李谱春)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刘光复在政协会上呼吁为抵制考试作弊立法。

  刘委员列举当前考试作弊四项特点:一是人数不断增多,由过去的个别人变成了一群人。二是作弊者的心态由过去偷偷摸摸变得比较坦然,甚至有些考生不觉得有什么不光彩。三是作弊手段不断出新,使用手机、传呼机、商务通等现代工具作弊。四是出现了以赚钱为目的的组织和中介队伍,形成了联络、谈考、代考的“一条龙”服务。

  刘委员介绍,虽然学校对于作弊生都会进行处罚,但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生管理的规定大多为原则性条款,当事人和校方经常因对学校细化的规则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甚至到法院上诉。为此他建议:应该将以前所有的规章主要内容纳入正在起草的《学生法》中,或者由教育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就全国各级各类考试的管理和考试作弊处理问题制定专门的《考试法》,以规范各类考试行为。

  特别关注

  高校想要一点儿执法权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在北京代表团,北大校长许智宏和北外教授邱苏伦领衔提出的议案不谋而合,内容都是呼吁为校园安全立法,希望赋予学校一定的执法权。

  “现在高校都对外开放,就像个小社会一样,校外的人到我们学校偷东西,但是我们的保卫人员却无权处置。”昨天,全国人大代表许智宏对记者说,“因为学校没有执法权,所以校园保卫工作常常处于一种尴尬境地,不能有效保障校园安全。”

  为此,许智宏代表在其领衔的议案中提出,通过立法,赋予学校一定的治安管理执法权,也就是有限的执法权。他举例说,比如学校的房子外借了,住进去的人被发现有违法行为,校方就没有办法对其采取控制,因为进屋的话,就属于私闯民宅了。

  邱苏伦代表认为,应通过制定校园安全法,对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资产安全、校园消防安全、校园交通安全、校园稳定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保护,并对校园安全保卫机构的设置、职责等作出规定。

  邱代表说,如果近期制定《校园安全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先行单独制定《高校安全保卫条例》,赋予高校保卫组织一定的治安管理权力。

  记者了解到,许智宏和邱苏伦两位代表不约而同提出关于校园安全立法的议案,出发点就是现在高校的治安状况令人担忧。有这样一组统计数字,去年,某市高校共发生不稳定事端2866起,其中盗窃案1951起,打架斗殴案181起,交通事故77起,火灾事故35起,还有抢夺抢劫案件、诈骗案件等。这些都给高校的稳定和安全带来了重大影响。
上一页12 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